□本报记者 仲思东 文/图
10月10日华联超市,威露士衣物消毒液突然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由于标签上标注的使用比例与卫生部核定的比例有明显区别,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威露士衣物消毒液昨日起从超市撤柜。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违法宣传的产品不止一种,市民可以登录卫生部的网站对此类产品进行内容查询,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明明白白消费。
从1:5到1:150
威露士衣物消毒液为什么被撤柜?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二科张中兴科长告诉记者,根据卫生部的审批内容,威露士衣物消毒液的使用方法为:取80毫升产品与400毫升水混合,浸泡衣、裤、袜,15分钟后,再加洗涤剂洗涤,冲净。而在实际销售当中,产品的标签却变了味:取1瓶盖消毒液与1.5公升水混合使用即可消毒。1瓶盖消毒液最多10毫升,比例从规定的1:5变成了1:150了。“这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与此同时,威露士衣物消毒液还宣称可以去除衣物上隐藏的各种病菌;审批内容明明是“适用于衣物消毒”,但瓶上标签上却注明还可以对厕所、沟渠、厕板、浴缸等消毒。
威露士的另一产品“威露士消毒液”的产品标签更离谱,审批使用范围从“适用于皮肤和环境物体表面消毒”转而成为了产品标签上的“轻度擦伤、脚气;妇女卫生;粉刺、暗疮”,直接对消费者暗示疗效。由于宣传违规,“威露士消毒液”同样在撤柜名单中“榜上有名”。
别让“伎俩”耍了您
实际上,最早发现威露士衣物消毒液标签违规的是消费者。消费者范小姐在购买了这种产品后出于好奇,登录卫生部的网站,对威露士的审批内容进行了解,才发现标签内容与审批内容有明显差别。于是,她先后向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和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投诉,此知名品牌的伎俩才得以暴露。
“消毒产品违规宣传,标签不符要求的情况较为普遍。”卫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不少厂家在玩这套把戏,欺骗了许多消费者。”消费者如果购买了消毒产品,可以登录国家卫生部或者卫生监督中心的网站,输入产品名称或许可证号,就可以查询到审批内容。如果发现产品标签有夸大、失实情况的话,可以向卫生执法部门投诉。
据了解,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已经要求“威露士”南宁办事处将所有撤柜产品回收,待按照要求规范制作标签后方能上市。同时,广西卫生监督所还发函广东省卫生监督所,知会该所对生产厂家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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