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华勇
本报讯 昨日,南宁市民陆女士从南宁市工商局企业登记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处,领取了她期待已久的“南宁市茗人轩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成为2006年1月1日新的《公司法》实施以来,南宁市第一个成功成立“一人有限公司”的人。
当天,陆女士的朋友崔女士代陆女士到工商局领取了这本营业执照。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记者看到该公司的性质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经营范围: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
南宁市工商局企业登记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金科长说,自新《公司法》实施后,有很多市民前来咨询有关问题。而陆女士是南宁市第一个来工商局递交材料申请登记成立一人有限公司的人。
据崔女士说,多年以来,陆女士一直经营茶具、茶叶等生意,是个体户。她在网上看见新《公司法》实施后,于1月5日来南宁市工商局提交材料申请登记成立一人有限公司。她觉得成立公司在名声上比个体经营户好听,在经营上也更加灵活,对货源、客源经营更有利,顾客对自己信任度更大。新《公司法》实施之前,她想与人合伙成立一家公司,可是担心出现股东之间经济纠纷、相互不信任等问题,所以一直没有成立公司。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工商局正在受理一个法人独资申请登记成立“一人有限公司”。相关知识什么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原来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人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批发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成立零售公司注册资本要30万元以上。而且股东人多,一旦股东之间意见出现分歧,企业的一些经营活动就会受到约束。有什么特点?新《公司法》修订后,允许一人设立公司,其最大特点就是两权并不分离,只是运营权和所有权相重合的公司制度,这也使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主体享受到了平等待遇,为投资者拓宽了进入市场的渠道。同时,降低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吸引民间资本,扩大投资渠道,推动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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