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林 剑 易盘禄
本报讯 利用网上交友,相约见面后,趁酒性将网友强奸的易某,近日被灵川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去年4月13日晚10时许,易某伙同粟某(已被判刑)、韦某(在逃)邀请桂林的女网友钟某、王某来灵川见面、聊天。两位女网友到达后,受到粟某等人热情款待,饮酒至凌晨时分,粟某等人便要求两位网友不要回桂林了,不知是计的两位女网友答应并被安排住进了某旅店。随后粟某、易某闯进女网友房间,欲对她们行不轨。遭到拒绝后,易某抓住王某就是两个耳光,并强行将其拖出施行强奸,而后粟某、韦某两人又对房内的钟某施行了轮奸。
受害人报案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于同年4月23日将粟某抓获归案,粟某后被法院以强奸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1年。而易某则潜逃在外,去年底,他以为风声已过、平安无事了,潜回家过年时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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