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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不禁即可行 警官:不具调查资格
 

【www.nnwb.com】 (03/07 10:24) 【字体:


 
 

    问: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公司要做到不侵犯他人隐私又能采集到证据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如果采用国家司法机关的侦查手段来调查,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莫远锋(南宁市金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通常来说,法不禁即可行。因此,除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使用的手段与工具之外,只要是国家不禁止的调查手法,调查人员同样可以使用。

    潘伟(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主任,一级警督):私家侦探不能使用侦查手段进行调查。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除侦查部门外其他人员不能使用窃听器等侦查器材。

    问:调查公司通过特殊手段采集到的证据是否能在法庭上举证呢?

    莫远锋:只要是合法的证据都可以在法庭上使用。作为调查人员,无论如何取得证据,其大前提必须是合法,同时不能侵犯被调查者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侵犯他人的个人隐私权等。

    潘伟:有些证据是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使用的。但是,由于所谓的“调查公司”并不具有调查资格,即便最终取得了事实性证据,由于获取证据的程序不合法、来源不合法,证据本身也就没有法律效力可言。

    问:调查员提取了被调查人的诸如头发、指甲、血液等样本。这是不是侵犯了他人的权利?

    莫远锋:取得他人的指甲、血液等样本,调查人员没有权利私自拿去化验。因为检验DNA等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方可。至于取得的手段是否合法,要看调查人员是否获得被调查者的同意,如果是强行或者暗地取得则不合法。

    潘伟:“调查公司”的这种做法具有争议性,首先是如何证明这些样本是从被调查人身上提取的就是一个问题,其次在调查的过程中是否涉嫌非法也是个问题。

    责编: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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