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祖年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成为精神病司法鉴定专家
□本报记者 方东云/文 刘增璇/图
昨日下午,受玉林市公安局委托,许祖年在对吴某进行精神司法鉴定后得出结论:2006年1月8日,45岁的吴某在家里突然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活活打死。这又是一起典型的精神病人杀亲案。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特殊性让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心理医院)许祖年副主任医师练就一双不同于常人的“火眼金睛”,他10年鉴定1000多个案例。 经有关部门特批,记者从许祖年那里了解到不少精神病司法鉴定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中年人棒击男孩 三位专家作鉴定
一个戴着手铐的中年男子被办案人员带进鉴定室,从外表上看,该男子与平常人并没有什么两样。按照规定,精神病司法鉴定必须由3位以上鉴定专家共同进行。许医师作为主鉴人之一,与其他司法鉴定专家一起为该中年男子作精神病司法鉴定。
办案人员悄然退出,此时,屋子里出现了短暂的宁静。中年男子安静地坐在椅子上,低着头,戴着手铐的手在微微抖动。
“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少岁?家中有几口人?”许医师微笑着注视中年男子,用一种平稳的语气打破了安静。
中年男子抬起头,还没开口之前咧开嘴一笑,随后准确报出了自己的出生年月和家庭情况。回答的时候,一半普通话,一半方言。
这种迹象表明,中年男子当前情绪稳定,思路清晰。许医师微微点点头。
“在没有人的时候,听到有人讲你的声音吗?周围人对你好吗?”
“这怎么可能!没有人的时候怎么会有人讲我呀?”中年男子嘿嘿一笑。
20分钟过去了,对话在平静地继续。
“从广东坐车回家过年的情况你还记得吗?你确实感到有人要杀你吗?”许医师和其他鉴定医生继续耐心地提问。刚提到这个问题,中年男子的情绪出现激动,翻来覆去念叨着“在广东时就经常听到有人说要杀我,躲在我房子里杀我”等等,要不就说“我也不知道了!”
“你为什么打一个不到10岁的小孩?你还记得当时的详细过程吗?”
“1月4日从广东上车时就有上百人追杀我,还有人跟着我上了车,有人还有枪。1月6日凌晨在客运站候车时,听到有人在议论说车站很多人的行李包内,装的是我家属和亲人被杀后的尸体。被我打伤的那个小孩,当时他也说要杀我呀!”
而事实的真相是:今年1月6日凌晨4时50分,他在南宁某客运站候车时突然拿起一根挑行李的木棍,冲向坐在他斜对面的一名不满10岁的无辜小孩,猛然击打小孩的头部3棍,小孩的头骨被打出30多块碎片。他被现场的保安制服后精神焦躁,还大喊大叫:“我已经杀了四五个人,你们抓住我也没有用!”
(本报曾就此事作追踪报道,并发出救助10岁男孩小佳名的倡议,得到南宁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捐款数额达11万多元,目前小佳名正在康复之中。)
下午5时30分,几位鉴定专家经过充分的讨论后,出具鉴定结论:中年男子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病,病情发作时有幻觉、妄想,在精神病性症状的影响下作案,在实施危害行为时丧失了实质性辨认和控制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建议监护人加强监护和治疗。
经手多类型案例 10年不冤枉一人
许祖年说,在精神病司法鉴定过程中,通常采取精神检查及心理评估(心理测定)、脑电、心电等检查。要求被鉴定人描述作案的经过,以此考察被鉴定人的认知、思维、智能、情感、行为、综合分析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以及辨认能力等,并视综合考察结果确定被鉴定人是否存在精神疾病以及轻重程度等。对于精神病司法鉴定,首先必须确定被鉴定人有无精神疾病,有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许医师说,他在鉴定每一个案例时都非常细致。在近10年的鉴定生涯中,曾对1000多个案例作出鉴定,从没有“冤枉一个人”。 现在,许医师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作精神病鉴定的情形。
1997年12月,某市公安局带来一名青年男子赵某。该被鉴定人的智能较差。是一起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接受精神病司法鉴定过程中,显得思路清晰,并能清楚叙述作案动机及作案时间、地点等。许医师及其他鉴定医师经鉴定后认为,赵某不是精神病患者。许医师告诉记者,像赵某这样的被鉴定人,虽然智商较低,但作案当时具有实质性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赵某依法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在10年精神病司法鉴定中,最令人恐惧的鉴定案例是一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共杀死了6个人,打伤2人;最残忍的案例是犯罪嫌疑人共杀死了自己的小孩、兄弟、妻子3个亲人。”
“神经系统是人体中最复杂的系统。目前医学上对一些精神病的病因还不是很清楚。”许医师向记者介绍,对精神疾病的诊断,国内外都制定了整套详细的诊断标准,在实际操作中,要求鉴定医生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证据和检查并重 装疯卖傻露马脚
某些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或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故意把自己伪装成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司法鉴定中,这种情形时有发生。“有人认为伪装患有精神病很容易,反正仪器也查不出来,持这种想法的人并不少见。”许医师说:“但正常的人要伪装成精神病人并不容易,很容易露出马脚。”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心理医院)曾经遇到这样一名被鉴定人,他被警方抓获后还是好好的。经检察院批准, 2004年1月16日警方向他宣读逮捕令后,他整天不言不语,不吃不喝,对别人不理不睬,无目的地围绕操场转圈,做一些古怪的动作等。
2000年10月,该男子虚构了“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调查所”广西工作部,并对外宣称为副局级事业单位。之后,该男子经人介绍认识了A某,并答应要将A某调入广西工作部任副部长。同年12月,该男子以“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调查所”名义发函给A某所在县份的县委组织部,要将A某调到广西工作部工作。后来,该男子又以需要办理单位登记手续为由,要求A某解决经费,并骗取了A某几十万元。
该男子尝到“甜头”后,又虚构了“中国品牌保护调查发展中心”,谎称该中心为国家经贸委下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并以中心主任的身份四处活动,以该中心名义下文设立“中国品牌保护调查发展中心广西分中心”,通过开展评价及发布名优企业的方式进行诈骗。该男子先后与某县政府、某厂、某某公司、某某局签订合同,以“中国国际名牌协会”的名义授予各种“品牌称号”。之后,该被鉴定人以“公告费”、“评审费”等名义,诈骗多家单位几十万元。
2004年9月27日,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期间,该男子的辩护人提出该被鉴定人患有精神病,要求从宽处理。法院遂依法委托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对该该男子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认为,该男子的表现不符合任何一种精神病的临床表现。
“一般伪装成精神病的人,大都对外界比较敏感、警惕,有‘人来疯’的特点,周围有人时显得夸张、做作,富有表演性。”许医师说,每次接到鉴定案例,他们事先要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必要时要现场调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通过对被鉴定人做详细的检查,最终才得出鉴定结论。许祖年的临床经验一半来自实际工作,一半来自阅读书籍
人物档案
许祖年,1997年7月毕业于广西右江民族医学院精神内科,从事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已有10年,现为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他先后在上海、北京、成都等地研究临床心理学和法医精神病学,现为广西精神病学专业委员会常委兼秘书。
责编: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