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华勇 通讯员 谢 霞
本报讯 张小姐办理一张钢琴练习卡,只练过四次,因工作调动到别的城市工作,不能继续练习钢琴。她便要求艺术中心退还剩余钱,艺术工心负责人却拒绝退还。工商人员称,只要张小姐提供调动工作的相关手续,艺术中心应该把剩余的钱退还。
案例回顾
2月1日,张小姐在南宁市古城路一家艺术中心办了一张钢琴练习卡,价值90元,可练习15次。截至目前,张小姐只练习过4次。3月20日,她因工作调动,不能再去那家艺术中心练习钢琴了。因那张练琴卡还可练习11次,于是张小姐找到那家艺术中心负责人,要求把剩余的钱退还。艺术中心负责人解释,张小姐办理了练琴卡,也来练习了四次。现在虽然不练习了,但根据艺术中心相关管理规定,是不能退还卡里所剩余的钱的。昨天,张小姐向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
12315点评
以上案例,张小姐由于工作调动,无法再继续练琴,也无法履行合同,因而要求解除与艺术中心的合同关系,是属于客观原因。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艺术中心应当将练琴卡所剩下的钱退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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