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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还在三包 商家竟拒维修
 

【www.nnwb.com】 (03/24 11:13) 【字体:


 
 

12315称商家必须履行义务

    □本报记者 罗华勇    通讯员 刘绪佳

    本报讯 卢小姐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4个月后调速板坏了,要求商家履行承诺的免费维修。然而,商家以自己不会维修和维修费用低为由,拒绝履行免费维修义务。

    案例回顾

    2005年10月5日,卢小姐在南宁市中华路一家电动车经营部,花1700元购买一辆电动自行车。根据保修卡规定,整辆车重要零件保修半年。2006年2月23日,卢小姐发现电动车的调速板坏没法再开动。她要求那家电动车经营部履行保修承诺,给予免费维修。可是,该经营部检查电动自行车出现故障的地方后,称没法修理调速板,叫卢小姐到别的地方维修并称费用很少。卢小姐只好把车推到另一家维修部维修,对方收取30元维修费。卢小姐要求那家电动车经营部支付维修费,可是对方拒绝了。昨天,卢小姐向南宁市工商局12315进行申诉。

    12315点评

    以上案例,在购买电动自动车时,商家所做的“整车重要零件保修半年”的承诺,属于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的内容,商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商家以自己不会维修、维修费用少为由,拒绝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对卢小姐因此负担的维修费,商家应当予以赔偿。

    责编: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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