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电脑出故障 销售方首先担责
□本报记者 罗华勇 通讯员 熊至娟
本报讯 韦先生的新电脑才买回3天就出现故障,当他要求商家更换一台新电脑时,商家称经检查,没有发现电脑有故障,拒绝给予更换。工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称,消费者可在“三包”有效期内凭发票和“三包”凭证到销售商处办理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案例回放
3月13日,韦先生花1.2万元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3月17日,韦先生打开电脑时发现,刚启动电脑,电脑就出现自动重启的故障,最后不能运行。于是,他把笔记本电脑给商家检查,并要求更换电脑。商家的工作人员检查发现笔记本电脑确实出现开机后又自动重新启动现象。商家把电脑送到公司维修部检查。3天后,公司维修部在维修单上写着:检查发现电脑没有故障。商家看见维修部的检查报告后, 就不同意给予更换新机子。机子明明启动不了,居然检查没发现有故障?韦先生很气愤,便向工商局12315投诉。
●12315点评
如果笔记本电脑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消费者可在“三包”有效期内凭发票和“三包”凭证到销售商处办理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销售商接到投诉,首先应该承担“三包”责任,然后是积极主动与该产品的生产者或修理者联系,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如果双方对产品检测有异议,建议双方到负责产品质量检测的部门重新检测,咨询电话: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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