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担忧药品质量受损,药监局称高于30℃药店要开空调
□本报记者 覃丽慧
“[贮藏]15~30℃”,这是人们在药品说明书当中经常看到的字眼,而且许多药品的贮藏条件是有要求的。然而近期气温日渐高升,市民前往药店买药时,发现药店柜台里却摆放着要求贮藏在低温下的药品。保温药品却不保温,药品质量是否发生变化?这样的药品还能用吗?
市民质疑药店管理
门冬氨酸钾镁片、贺卜汀拉米、科素亚氯沙坦钾等药品都需要贮藏在30℃以下,然而昨日记者前往大学路、友爱路多家药店,发现这些药品都被放置在普通柜台里。对于这一现象,有三成市民并不在意或是忽视了。在长湖路一家药店,欲要买两瓶门冬氨酸钾镁片的何喜伟先生当场向药店销售人员提出疑问:“我因患有甲亢,经常购买这种药来吃。这种药要贮藏在15~30℃环境。我买回家后都是用袋子装好后放进冰柜的,你们店不开空调,又把药品直接放在柜台上,药品质量难道不会受影响?”
药店称没有钱添置
那么为何有药店对保温药品实行不保温呢?采访中,记者发现主要是药店对药品的贮藏温度条件重视不购造成的。记者在东葛路及建政路的多家药店发现,有将近七成的药店规模不小,却不配备有药品低温贮藏设备。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普遍声称:“药品不放在低温贮藏,一样卖,一样可以治病,为何要花钱去搞低温贮藏?”桃源路上的3家药店,其销售人员则声称,他们也懂得像“金双歧”一类的药品,一定要放在冰柜里贮藏,要不就失去疗效,但店小,没有更多的资金添加设备,只能摆在柜台上。
药监局称会降低药效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天气热时把需要贮藏的药品放置在柜台,这样可导致药品的保质期造成人为缩短。对于要贮藏在30℃以下温度环境的药品,在平时,药店可以放置,但是到了夏天,气温升高,达30℃,药店要开空调,确保保温药品能保温,以免药品保质期被缩短,疗效受损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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