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免费做修理
□本报记者 史小辉
本报讯 说明书上写的是0.79KW/h,但是使用后却要3KW/h,顾客觉到受到了欺骗,要求商家退货,但是商家以过了“三包”期限为由,称只可修不可退。4月8日,安吉大道的伍女士反映了这样一件事。
去年7月,伍女士在友爱北路一家超市花了1850元购买一台冰箱,在冰箱的说明书上写着:冰箱的耗电量为0.79KW/h,耗电特别少。可是用了一段落时间后,伍女士发现电费越来越高。今年3月,伍女士叫来该超市的维修员来修理和检测,经检测得知,该冰箱耗电近3KW/h。
南宁市12315的工作人员认为,商品不符合质量状况的,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但另一方面,由于该冰箱已经过了“三包”期限,商家可以不退。最后经过双方协商,商家作出让步,对该冰箱进行免费修理。伍女士也同意不再要求商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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