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首页 | 本站专题 | 图片新闻 | 广西气象 | 留言建议 | 怀旧版 |
当前位置:->> 首 页 ->> 南宁消费 ->> 正 文
 

万件不合格童装被封存
 

【www.nnwb.com】 (04/11 09:21) 【字体:


 
 

质监部门提醒市民购买童装要看清标志

□本报记者 朱 华

    本报讯 近日,广西质监纤维稽查队在南宁进行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时,发现大量不合格的婴幼儿服装,总计10627件,于是对该批不合格产品当场查获封存。昨日,记者为此走访了多家商场,发现多数婴幼儿服装上都有等级标签,并没有发现不合格的婴幼儿服装。

    不合格服装被封存

    近日,广西质监纤维稽查队当场查获南宁市一服装公司和一教育用品公司生产和销售中小学生校服及婴幼儿服装,数量巨大,其中婴幼儿服装10627件。据悉,被查获的服装,服装上的标志、标签上均未标明安全技术要求类别,经检验后服装的质量均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该稽查队依法封存,并作进一步处理。

    昨日,记者在南宁市五象购物中心等多家大型商场婴幼儿服装专柜看到,每件服装上都配有一个标签,标签上注明了产品名称、材料、等级、生产厂家、批号等相关内容,特别是婴幼儿服装上,多数已注明了“婴幼儿用品”字样。

    购买婴幼儿服装看标志

    业内人士建议,市民在选购婴幼儿服装时,最好到正规的商店进行购买,而且要看清服装上的标志。此外,婴幼儿服装以纯棉的为好,尽量选购浅色系列,看其各种成分和含量,慎买有异味的婴幼儿服装。在给小孩穿着前一定要洗涤。■相关链接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将纺织品分为A、B、C三类,分别指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并对服装的色牢度、甲醛含量、偶氮染料、气味、PH值5项健康安全指标作出详细规定。

    按照该《规定》,年龄在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用的纺织产品,包括尿布、内衣、围嘴儿、睡衣等,其甲醛含量不得高于20毫克/千克,PH值在4.0~7.5之间,要求无异味,并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在产品标志上须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以及“GB18401—2003”的标志。

    责编:韦东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 联系我们 | 网上投稿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报社诚聘 | 帮助中心 | [后台管理]
 
Copyright © 2005 NNWB NEWS [桂龙天工信息系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