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间 8日下午3时 事发现场 竹溪路35号
□现场记者 邱芸丽 实习生 农艳红
“地上‘扑’的一声大响,然后就见一个男子趴在地上了。”8月8日下午3时许,一装修工人在竹溪路35号的高楼外墙工作时,由于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从楼上掉下来,经抢救无效身亡。希望此次惨痛的教训,能够引起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重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目击者说
刚摔下来时并未流血
昨日,记者在事发现场的大楼前看到,地面上留有一摊浓黑的血迹,一只黑色皮鞋和一件男式T恤散落在旁边。大楼前中部写着“福建省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广西分院”几个大字。一名罗姓先生告诉记者,男子是从“福”字那里掉下来的。
“地上‘扑’的一声大响,然后就见一男子趴在地上了。”一位目击者心有余悸地告诉记者,男子刚摔下来的时候并没有流血,还能说话,但是我们都听不懂他说什么,过了一会儿,他的头部就不断地流血,附近的人马上拨打110和120。不知道他是从哪层楼掉下来的,但是那摔在地上的声音很响,想起来真的好恐怖!”
■现场议论
他肯定没有系安全带
该大楼前一家餐厅的老板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正在休息,突然一声大响,店门外围满了人,他出来看见一年轻男子躺在地上,身上没有系任何东西。餐厅老板说,他肯定没有系安全带,太危险了!在场的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的保安说,坠楼的这名男子才21岁,他太轻视安全问题了,有经验的装修人员都懂得系上安全带的。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当提高安全防范措施。
■死因判定
颅脑损伤等多发伤
记者来到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急诊科外科的龚主任告诉记者,当天下午,他们赶到事发现场时看到,这个坠楼男子大概20岁,扑在地上时已经昏迷,头部流了一摊血,两边的瞳孔散大,但当时还有呼吸,他们把他带回医院,抢救了一个多小时仍无力回天。根据临床判定,死者死因是高速坠落伤、最严重性颅脑损伤、开放性脑损伤、内脏挫伤以及脾脏破裂等多发伤。根据龚主任了解,死者是百色人,是某公司的一个工人,当天在5楼外墙涂东西,在没有系安全带的情况下,不小心坠落下来。医药费全部由死者单位承担。
■提醒
龚主任告诉记者,根据以往经验,凡是从10米以上的高空坠落下来,对生命都有危险,能够救活的几率很少,就算是在10米以下或者较低处坠落,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骨折。因此,高空作业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龚主任希望通过本报给广大市民尤其是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提个醒,高空作业一定要系上安全带,绑好绳子,确保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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