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行为将受重罚
消费者遇到价格收费问题,可拨打“12358”举报电话
□本报记者 吴福大 实习生 梁静君
“国庆中秋大促销,让利100—1000元”“疯狂降价大甩卖,原价1888元,现价999元”……降价、打折,是不少商家吸引顾客、促销商品的常用手法。但商家如果随意乱标价、乱打折就很容易让消费者掉进“价格陷阱”。如何防范价格欺诈行为呢?
南宁市物价局分管物价检查工作的纪检组长游志新昨日接受采访时,建议市民到正规的商店和商场购物,遇到价格收费问题时,可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一般来说,商业领域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标价内容与实际不符;●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价格宣传和模糊标价;●标示全市最低价;●虚假打折;●价外馈赠不如实标明品名、数量;●隐瞒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质价量价不符。
据了解,针对节、会期间零售商集中开展促销活动的特点,南宁市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将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组织力量打击对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两套价格、虚夸价格、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商家如有价格欺诈行为,将会被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但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2万元到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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