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是为患者讨公道其实会严重影响医生正确治疗
■专家呼吁建立高效的医疗纠纷事故鉴定与处理机制
守在产科、外科等风险较大的科室及医院太平间周围,一旦发现病人死亡或有医疗事故就主动上前与家属沟通,承诺由他组织人到医院闹事,拿到赔偿后分成。这就是目前的一个“新兴职业”———“医闹”。
对于“医闹”,医生认为,患者请“医闹”,最终受害的还会是患者本身,并不可取。“医闹”则表示,自己是帮助受害的患者“维权”。而律师的观点是,病患方以“医疗事故”为借口在医院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似乎达到了目的,但事实上患者得到的是并非具有法律效力的赔偿。
“医闹”能否真正帮患者“维权”?“医闹”的出现击中了医患关系的哪些软肋?如何从根本上清除“医闹”滋生的土壤?日前,记者对南宁“医闹”情况进行了调查。
“另类维权”
医疗纠纷请“医闹” “新兴职业”浮出头
“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9月21日下午,在南宁一家医院门前,来自湖南的陈文清向记者谈起他的“医闹”生涯。
陈文清说,他的“医闹”生涯是由朋友的一起医疗争议开始的。当时,朋友连续半个月到医院讨说法,均无果而归。陈文清愤怒之余,便组织众亲朋好友到医院进行闹事。这一招还挺见效,医院为了息事宁人,马上派人出来谈判,“两天时间就妥协了”。
“鉴定有用吗?鉴定没用!”陈文清说,“鉴定要花时间,花精力,还要花好多的钱啊,但是结果对我们就一定是公正的吗?那么专业的东西,只有他们懂得。”他说,有时鉴定根本就是形同虚设。
“和做医托相比,做‘医闹’当然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是陈文清的同行杨翼华接受采访时的开场白。他认为,医托是专门骗病人到另一家医院治疗,这样有可能会因为技术和设备差异,给患者带来不良影响,而“医闹”起码是从患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的。
“医闹”自称“梁山好汉” 闹事之举属“替天行道”
杨翼华是陈文清在朋友的那场医疗纠纷发生后第一个找到的人,在那场“医闹”中,两人自认一身正气为朋友出了头,后来朋友还拿出医院赔款的25%来表谢意。做了好事,还有钱花,品尝到甜头的杨翼华,就决心要做这样的“梁山好汉”。此后,只要有医疗争议,就会有人慕名前来。
“人是站着来,现在却抬着走。”一老人因为头痛到医院就医,但不久就死了。老人家属认为是医疗事故,要求医院赔偿,结果医院只安慰家属,对赔偿只字不提。老人的家属于是向他们求助,双方谈妥后,杨翼华就带了一伙人到医院闹。“不到两天时间,老人家的家属就得到了赔偿”。
杨翼华说:“我们有自己的工作,这不过是偶尔受人之托,帮助受害者‘维权’。”“家属不用那么费神费力,就可以拿到赔偿了。”采访中,不少“医闹”认为,此举纯属“替天行道”,而且也实实在在给患者解决了不少的问题,他们把自己比喻成“梁山好汉”。
各方说法
医生:“医闹”让患者受害
“‘医闹’给医院带来的可能是短期的、暂时的干扰。为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医院可能会委曲求全地花钱息事,满足患者的要求。”采访中,大多数医院均承认曾遭遇过“医闹”现象。
“临床治疗是需要一种敬业的精神。”一家医院医务科巫副科长接受采访时说道。医院发生“医闹”后,医生可能会从自身的安全顾虑出发,封闭自守中不敢采用治疗的新技术,从而使患者得不到良好、及时的治疗。这不仅可能使患者多经受几番折腾,还会加重患者自身经济和精神的负担,最终让患者受害。
律师:“医闹”是违法行为
“从表面上看,是病患方得到了赔偿,其实,暗暗窃喜的是‘医闹’。”广西金北斗律师事务所的莫远锋律师分析说,病患方以“医疗事故”为借口在医院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似乎达到了目的,但事实上患者得到的并非具有法律效力的赔偿。“医闹”和出现了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相互利用,造就出的是“黑市”,“索赔”只是一笔糊涂账。“医闹”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收益为目的,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使用这种违法手段,患者的权益根本无从得到保证。
实质上,不等权威部门的鉴定报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病情知情权,患者掌握着证明事件性质的主动权,已经放弃。而不能以事实为依据“索赔”,也给医院留下漏洞。若医院也认同这种“私了”,讨价还价,最终受害的仍是患者。
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