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残留超标 一律不许上市
□本报记者 蒙志献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确保 “三会一节”期间我区蔬菜质量的安全,自治区农业厅近日向全区各市农业部门和相关单位发出《关于开展蔬菜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现在起至10月下旬,在全区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对辖区内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资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农资市场和博览会期间上市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一是对农资市场的违禁农药进行地毯式检查,严禁甲胺磷等违禁农药在市场上销售;二是检查蔬菜质量安全生产、经营情况;三是对生产基地即将上市的蔬菜和进入市场销售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抽检;四是对现有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中心)进行工作检查。
《通知》还要求,全区406辆流动检测摩托车要全部上岗,深入田头进行抽检把关,对生产基地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由当地政府或村委会组织销毁或通知菜农延期采收,决不允许超标菜上市。
另外,《通知》要求,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广西农业环境监测站,南宁、柳州、桂林、贺州、梧州分中心等检测单位和14个地级市以及106个县(市、区)农业局要加强对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对辖区内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批发(农贸、超市)市场的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抽检,并在10月20日前完成10月份的蔬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抽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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