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餐饮服务场所 不许收包厢费不许设最低消费
□本报记者 吴福大
南宁晚报讯 “三会一节”期间,南宁市所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不许设置最低消费,也不许收取包厢费及正常营业收费以外的服务费。昨日下午,自治区物价局和南宁市物价局召开首府南宁服务“三会一节”价格政策告知会,向宾馆、医院、超市、交通部门等50余家收费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就“三会一节”期间价格政策进行了宣讲和提醒。
日前,自治区物价局已下发通知,在“三会一节”期间(10月28日至11月4日)对南宁市各餐饮服务业、旅游交通业、停车场等服务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为盛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通知要求,南宁市所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不许设置最低消费,也不许收取包厢费、自带酒水开瓶费以及正常营业收费以外的服务费。在旅游交通业方面,通知要求南宁市内包车和旅游包车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分车型的最高限价。物价主管部门对不执行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对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此外,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和南宁市物价检查所规定,从10月29日起至11月4日,自治区、南宁市两级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天24时开通,安排领导、工作人员和应急检查组全天24小时值班,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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