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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村违法小屋被拆除
 

  04月27日 【字体: 【颜色: 绿


 
 

□本报记者 叶 祯     实习生 赵晓荣     通讯员 胡九湘

    本报讯 4月25日,兴宁区出动公安、城管、环卫等相关部门200多人,对位于沙江河流域的鸡村一带13000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城市道路的不断修建和房地产业的迅速崛起,使位于南梧大道一带的鸡村变成“城中村”,这里的土地资源迅速升值,一些流动人口发现了“商机”,纷纷在空地上建起简易小屋,有的用作制作石灰的场地,有的用于存放废旧物品,有的用于居住。这里的简易小屋多是无证建设,沙江河沿岸因此形成了一片新的“棚户区”。为使国有土地不被占用,城区综合执法队对这一带的简易小屋进行拆除。

    责编: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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