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宝丰酒业日前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商务部举行“中国畅销名酒”、“第六届中国名酒”评定的行政行为违法。宝丰酒业认为,商务部的这一评选行为限制了企业间通过市场进行的公平竞争,而且明显有悖于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严禁开展对企业进行评比活动的相关规定。(5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在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之间尽最大可能保持中立,这是政府行为的基本规范和常识。现在,一些政府部门又搞权威认证,又搞名牌评选,虽然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认证以及评选的结果,最后无一例外都成了企业的广告词———某种意义上,就是政府部门在给部分企业做广告。
此外,如何避免其中的权力寻租同样也是一个难题。“中国畅销名酒”既然是个重磅广告词,一些企业自然会极力“公关”。尽管评选活动本身不收费,但企业花在这上面的精力和投入的费用敢少吗?
其次,市场竞争是最公正的品牌评选“筛子”。因而政府要做的只是确保市场上产品的质量都符合规定,没有假冒伪劣等,至于在同样合格的产品中选择哪个牌子,那是消费者自由选择的事情,不需要政府的“科学引导”。(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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