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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岂能为副局长醉死埋单?
 

  05月28日 【字体: 【颜色: 绿


 
 

    黑龙江宝清县司法局局长与副局长等人聚餐,饭后将醉酒的副局长送到与其家相反的方向,导致醉酒后的副局长冻死沟底。事发后,县政府出钱极力安抚,然而,死者家属终还是将司法局局长告上了法庭。(今日本报18版)

    民间有这样一句顺口溜:“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党风喝坏胃;都是为了本单位,喝也不对不喝也不对……”为了大吃大喝,一些“酒仙”干部总能寻到吃喝的理由,一日三餐都由公款埋单。甚至,有些人为达到目的,宁可喝垮身体喝出命,也要迎合对方的欢心。黑龙江这名醉酒后死亡的司法局副局长就是一个典型,其更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其危害巨大。

    现代社会遵循一个基本常识是,良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正是民众所需要的,民众亦因此以纳税方式向政府提供资金。于是,在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就天然地存在一种权责对等的契约关系,政府有义务使手里的资金最大限度公正、公平地用于满足民众的公共服务、设施需求。而宝清县呢,却拿出巨资去替大吃大喝的司法局局长“擦屁股”,这种做法意欲何为,叫群众作何感想?

    当下,党中央一再强调,严禁政府工作人员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而宝清县司法局的这些干部,不但要大吃大喝,还要让县财政局去为吃喝的后果“擦屁股”,这是何等的荒唐与可笑啊!为什么公款吃喝风难以根除?以笔者看,宝清县司法局以及宝清县政府的举动,无疑给了人们一个注脚:一些政府干部其实是在默认大吃大喝之风,因为他们自己也在大张嘴,深陷其中,自然也就无法去监督与管限他人大吃大喝。在这种环境下,即便政府发无数次“禁酒令”,中央政府就严禁公款吃喝强调无数次,也照样会有政府官员“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党风喝坏胃”。如何出台一套更科学的杜绝政府官员不要“小酒天天醉”的措施,这仍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难题。    (十年一刀)

    责编: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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