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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限速5公里”引出的质疑
 

  05月29日 【字体: 【颜色: 绿


 
 

    “北街的大同第二小学附近有限速5公里/小时的警示牌,可汽车一启动就有10公里/小时,也就是说一启动就超速了。”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本报征集设置不合理、模糊不清的标志线或交通设施以来,引起市民强烈反响。5月28日上午,家住长沙晚报北街的王先生致电本报,对家门口5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的合理性和实际作用提出了质疑,希望交警部门能对其进行调整。(5月29日《三湘都市报》)

    你说:这个规定与实际相违

    在闹市、街道、学校旁设置车辆限速是非常必要的,限速有利于安全。但限速应科学地设定,根据人车流量和街道的宽窄视线来确定。像此种慢得不能再慢的速度,不要说驾驶员掌握不住,就是人走路稍微快一点也会超速。

    制定一个标准,作出一个禁令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尤其是涉及交通安全的问题,更应慎之又慎。在学校旁车辆速度太快不易控制,学生出入容易发生事故,但是太慢了也不行,车辆速度太慢,产生拥堵,浪费了道路资源,由此会产生因堵塞带来的道路不畅。应该是因地因人制宜测算快慢,实在车辆不宜通行的路段,就应明确定为人行道,不应勉强设出个蜗牛爬行的速度来。

    此地的禁牌只是一个缩影,还有多少个与实际相违、随心所欲的禁牌形同虚设或误导行驶者?由此还得以此为戒,加大引正违规禁牌的力度。(罗瑞明)

    我说:这是交警的良苦用心

    我这样理解交警的苦心:此处为学校大门口,上学放学时,司机朋友只要以5公里/小时的速度通过,对学生和司机都有益无害。这个时速,也许只要5分钟,甚至1分钟就能完成,并非要求你开1小时。

    有人说,“人走路不小心都会超速”。但肉身岂能和钢铁相提并论?从新闻中可以看出,“路口没有红绿灯”,立块限速牌,更显重要。如果学生排队通过斑马线,司机不但要“限速”,恐怕还要“暂停”。既然能“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为何不能“限速5公里”呢?(陈凤庚)

    责编: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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