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6月1日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察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这意味着,以后任何人包括父母偷看孩子日记将是违法行为(5月30日《河南商报》)。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孩子日记列入保护范围,显然是考虑到孩子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其用心和出发点是好的。然而,我认为,从更有利孩子成长的角度看,这一规定不应绝对化。
正在青春成长期的孩子总是有很强的叛逆心理,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且不愿与父母、长辈沟通,只愿把问题藏在心里或写入日记。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父母如果不找出问题所在,只会使问题越来越严重,影响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父母通过偷看孩子日记来了解孩子的心迹,其实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其目的无非是加深对孩子的了解,找出孩子产生问题的原因所在,好对症下药。(孙瑞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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