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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 父女九年不见
 

  06月06日 【字体: 【颜色: 绿


 
 

经法官调解父女相认,孩子抚养费问题也得以解决

□本报记者 陈 蕾     通讯员 张雪梅

    本报讯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女儿远走他乡。直至9年之后,父女二人终于在法庭里见了面。6月4日,良庆区法院立案庭以人性化的方式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并解决了关于孩子9年内的抚养费问题。

    夫妻感情不和

    妻女远走他乡

    早在1998年初,龚先生便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为了刚出生的女儿,妻子李女士坚决不同意龚先生的要求。最终法院认为两人的婚姻关系尚未破裂,判决不准予离婚。

    当两人试着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彼此都发现夫妻关系根本无法改善。心灰意冷的李女士悄悄地带着女儿离开家,前往广东打工,甚至断绝了与龚先生的联系。时间一晃就是9年,思女心切的龚先生百般打听,终于找到了妻子的下落。

    9年之后的见面让双方冷静了不少,李女士松口同意离婚,却依然心怀芥蒂,不同意父女相认。而一直牵挂着女儿的龚先生则提出见不到女儿就不支付抚养费,并且此时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女儿也只能要求父亲支付一年的抚养费用。

    法官从中调解

    化解九年恩怨

    当良庆区法院受理了两人的离婚案后,主办法官经过与双方当事人接触,认为如果按法律简单审理此案,不仅女儿只能得到一年的抚养费,而且父女恐怕永远不能相认。

    为了不让双方留下更多的遗憾,法官决定先做通母亲李女士的工作,毕竟孩子一直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只要她同意父女见面,一切都好解决。经主办法官多次耐心劝说之后,李女士终于同意父女见面,并带着女儿来到立案庭。

    细心的法官担心突然出现一个父亲,孩子一下子会受不了,决定先让龚先生在外等候。当父女俩终于第一次见面时,浓浓的亲情使龚先生感动得热泪盈眶,并拿出手机请法官帮拍下父女幸福的合影。

    最终,龚先生与李女士均自愿离婚,龚先生不仅愿意每个月按期支付女儿的抚养费,而且愿意补付9年的抚养费,以补偿对女儿的愧疚之情。

    责编: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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