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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官员”应尽早说清“问题”
 

  06月11日 【字体: 【颜色: 绿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日前印发。

    中央纪委表示,自2007年5月30日起30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6月8日 新华网)

    中纪委这一规定直指某些“问题官员”的理性。所谓理性,是指在外力作用之下,“问题官员”能否突破心理承受底线,将自己的过错或罪行和盘托出;是正确选择坦白问题呢,还是在腐败的路上越走越远?

    大凡贪官,在理性这点上似乎往往都先天不足。其实贪官不是在第一次面临诱惑时才失去理性的,而是在每一次的贪赃枉法中都让心理失衡。即便是到了大难临头之时,他们也往往选择了非理性———或铤而走险,或嫁祸于人,或喊冤叫屈,或死磨硬泡,或假装可怜,甚至焦虑忧郁、歇斯底里,最终自绝于人民。

    大凡贪官,其实内心根本脆弱不堪一击,表面的固若金汤只是因为清算的时间还没到来。时间一到,其心理防线自然就会一溃千里,选择自杀者就是如此。从这点来看,“问题官员”越早说清问题,越早得到解脱。侥幸心理只能使其在犯罪的漩涡中愈陷愈深。

    “问题官员”只有理性选择,才能体现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失去显赫一时的职位,还有家庭相伴一生;失去手中把玩的权柄,还有继续发挥作用的岗位;失去原本脆弱的名声,还有补救与挽回的可能。即便失去了自由,还有亲人的挂念与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

    为了生命的尊严与家庭的和睦,每一个“问题官员”都应该将中纪委的限期作为一次抉择“生存或毁灭”的契机,尽早说清问题,重新做一个真正为国家所需、为人民所爱的官员。(梁江涛)

    责编: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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