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水危机”引发一场“环保风暴”:当地一些企业因违法向太湖排污而遭到严肃查处或遭勒令停产整顿,无锡市辖下的宜兴市五名政府官员因在对相关企业违法排污上“工作不到位”或“监管失责”,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等处分。(6月11日《东方早报》)
在此次被处理的五名官员中,最大的官员是镇长,最小的官员是一位环保局下面监察大队下面一个中队的副中队长。问责如此之细,说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严肃认真。但是,轰动全国的无锡蓝藻事件,拿掉这几顶小官帽,有的还只是小风吹到,就能说是“环保风暴”?
无锡市纪委、市监察局在通报中指出:“部分企业顶风违法排污,反映了少数领导、职能部门以及一些企业大局观念淡薄、环保意识缺失、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这里的“少数领导”难道就是指上述被处理的五名小官?上面的大分管局长、一把手局长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拿几个小官是问的“风暴式问责”是不可取的,同时也是对法律本义的一种曲解。随着我国政治制度的逐步完善,官员问责制度也将越来越健全,越来越科学,越来越理性。只有依法强化日常的督查与问责,才能建立长效机制,遏制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吴天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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