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日前向辖区冷饮摊点发出通知规定,每个冷饮摊点需交纳3558元的费用,由他们做主统一为其配置新冰柜及其他设施,让冷饮摊点成为西津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否则将取缔其冷饮摊点。(6月12日《兰州晨报》)
七里河区城管执法局强行为辖区冷饮摊点更新冰柜,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美化兰州市容。为了所谓的城市面子,他们不顾冷饮摊点的承受能力,也不问他们是否愿意,强行收取每户3558元,其中买冰柜只花1380元,而统一配置的推车则高达1535元,价格竟高于主件冰柜。另外配置工作服、卫生用具费用及保证金又达500元。这样做,冷饮摊点是好看了,但挣钱本已很难的冷饮摊点却无端分摊了城市形象建设的额外费用。
动辄以美化市容的名义,强行要求辖区内的经营户多花钱,换这换那,搞这统一,那统一,这是一些行政执法部门超越自身职权范围,滥用行政执法权,搞“行政垄断”的一种新动向。实际上城市管理执法局的职责只是管理摊点,规范摊点的布局、 卫生及合法经营,无权直接参与摊点的具体经营,摊主们想选择什么样的冰柜,那是摊主自己的权利,关你执法局什么事?作为政府部门,执法局既无权强行规定经营户必须买什么品牌的产品,又无权代表经营业主去选择冰柜。不让经营业主与厂家直接洽谈,实际上剥夺了经营户的自主选择权。再说,执法局指定由某一企业为冷饮摊点统一供货渠道,更是严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发展下去,只会导致利益双方矛盾冲突,加深经营业主与政府部门的矛盾,对整个市场的发展都会造成不利影响。 ( 张永琪)
责编: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