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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消费者维权需用“心”
 

  06月13日 【字体: 【颜色: 绿


 
 

    家住朝阳路的阿邱花了1200元在一家门诊买了增高药增高,不料服用后身高没有长高,反而全身发软、嗜睡。记者调查后,助其到执法部门反映。执法部门反馈称,阿邱买增高药对方没有开病历和药方,也没有发票和收据,不能表明阿邱就在这个诊所消费,难以维权。购买的增高药没有说明书很难对号鉴定。末了,执法部门也表示会对此事进行调查。(昨日本报13版)

    消费者阿邱吃了增高药没有长高,最后还碰了一鼻子灰。消费者何罪之有?难道就是因为自己没有留个心眼要病历、药方和发票?记者没有点出阿邱的详细身份,是为了保护他,但我们却可以从新闻中感受到阿邱是个渴望长高的孩子。让一个孩子具备这么完备的法律意识似乎难以想象,何况是诊所要求阿邱吃完一个疗程后才可以开具发票,阿邱当然没有想到以后还要进行维权,需要这么多票据。

    记者去调查了,诊所的工作人员推托主管不在,无法解答。最后,记者和阿邱到了执法部门反映,执法部门显得很无奈,认为阿邱没有法律意识,即使是“假药”也无法鉴定。笔者就纳闷了,这些药物不是摆放在这里,用途就是所谓的增高吗?药物鉴定出来,如果不可能增高,吃了反而使人身体发软,没力气,甚至头晕,对身体有害,那这家诊所还不就是坑人的诊所?再说,如果要确定阿邱是不是在那家诊所购买增高药,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着便衣一同跟着去核实也就得出答案了。

    一个执法部门有所为,有所不为。笔者认为,很大程度是看他有没有这个“心”,如果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相信这个部门还是可以想想办法的。

    “千元求一药,竟是‘安眠药’”,这样的结果,让人同情!所幸的是,阿邱所反映问题的这个执法部门即使无法鉴定药物是否是“假药”,也当场记录下了阿邱的投诉,答复会依法进行调查。且不管查处结果如何,本着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的态度,我们就会给予肯定。    (阿 力)

    责编: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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