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周末参加考试,不合格要调离岗位呢!”6月12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研究室主任曹媛媛一脸严肃地说。据悉,这次由省政法委组织的全省政法系统考试要动“真格”的:个人考试不合格的,要离岗培训;培训后考试仍不合格的,要调离工作岗位。(6月13日《东方今报》)
应该肯定,组织政法干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并适时进行书面考试,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但是,将考试成绩作为考量干警是否称职的硬杠杠,并把“调离岗位”作为对考试不合格者的惩罚措施,这恐怕太绝对了一点。通常说来,年轻人的记忆力普遍比老同志要好得多。所以,四十多岁的干警,即使政治、业务素质再过硬,也未必考得过刚从警校毕业的毛头小伙。万一,哪位“全国优秀警察”或“河南十佳法官”考砸了,省政法委莫非也要来“真格”的,将其调离现任岗位不成?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徐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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