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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跳集体舞不评“三好生”?
 

  06月18日 【字体: 【颜色: 绿


 
 

    近日,长沙市教育局正式发文,要求在全市学校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不参加学校的课间体育活动和集体舞的学生,都可能评不上“三好学生”。(6月16日《潇湘晨报》)

    学校提倡学生热爱体育活动固然好,但是将跳集体舞与“三好学生”评比挂钩,似乎不太妥。按照传统观念,“三好学生”标准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体育不好的学生无疑是评不上“三好学生”的。

    但问题的关键是,何为体育不好呢?不跳集体舞的学生体育就不好吗?我看未必。众所周知,体育包罗万象,如田径、游泳、球类、武术等,当然也包括集体舞。只要其中有一项好,都可以称之为体育好。

    事实上,体育活动只有建立在学生的兴趣爱好上,才能起到缓解学习压力、增强身体素质的目的。反之,强迫学生去从事一项不喜欢的体育活动,只可能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学生是否喜欢集体舞活动,应遵从学生自己的意愿,学校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将所谓的跳集体舞与“三好学生”挂上钩。如果学校非得要这么做的话,那我只能奉劝莘莘学子一句,如此“三好学生”不评也罢。    (袁晨光)

    责编: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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