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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盼成立业委会物业称要一定条件
 

  06月21日 【字体: 【颜色: 绿


 
 

□本报记者 邱芸丽     实习生 徐海丽

    本报讯 近日,家住良庆区阳光新城的业主称,他们在那里买房有两三年了,但是物业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一些业主感觉处理日常生活事务很不方便,业主与物业沟通也不方便,他们希望物业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阳光新城业主文先生说,他在小区买房已经有三年了,由于他们不经常在小区里面住,平时向物业反映的问题回复太慢,自己去找来找去很麻烦,业主们希望快点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业主委员会处理问题就方便多了。

    为何阳光新城的业主委员会迟迟成立不起来呢?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昨天早上,记者来到阳光新城物业管理处,该管理处副主任王垠文拿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给记者看,还告诉记者说,首先必须由业主向南宁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南宁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相关的工作人员会进行调查这个小区是否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至于能否成立,一切要结合相关的法规,不能强行。王副主任建议业主,如果大家有这方面的需要,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条例处理,物业公司会从中协助,配合业主工作。

    责编: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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