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 (记者 韦常智)家住江南区昌耳渌的雷女士对租户没能按期交房租,通融了一年时间,但让她没想到的是,租户说去取钱就一去不回,致使一年租金至今收不回来。更让她意外的是,租户竟然使用假身份证来租房,她连对方到底是谁都不清楚。
近日,记者来到江南区昌耳渌雷女士家。拿着租户“邓从榕”留下的一大叠与别人签建筑协议的材料,雷女士一脸无奈。“估计是搞建筑的一个小包工头。”雷女士说,2005年11月14日,“邓从榕”和一名女子来租房,入住一个星期后才交上一个月房租,之后每个月都说没钱,不知问了多少次,还给她看过银行存折,上面没钱。
“邓从榕”未能交上房租,雷女士一直通融对方。但是见“邓从榕”很久未能交上房租,雷女士开始对其身份起疑心。2006年11月4日,雷女士把“邓从榕”未交的房租、水电费等费用统计,总共2000多元,但“邓从榕”说暂时没钱,爽快地在欠条上签名。11月14日,“邓从榕”说去取钱却一去不回。“从2005年11月14日租房起到2006年11月14日离去,像是算计好了的,刚好1年。”雷女士无奈地说。
2006年11月底,“邓从榕”给雷女士来电,吩咐把房间里的东西搬出来放到闲置的平房内,雷女士照办。之后,她再也联系不上对方,毫无音讯7个多月。
在把租户的东西搬到平房时,雷女士意外发现“邓从榕”的可疑身份:“邓从榕”留下的他跟别人签的建筑协议资料上,所用名有“邓从榕”、“邓凯”、“邓东勋”和“邓松榕”。除此之外,“邓从榕”还使用两张不同的身份证。
为确认“邓从榕”的身份,雷女士拿着“邓从榕”留下的身份证去派出所给民警核实,结果被告知:“身份证是假的。” 由于事件达不到立案相关要求,民警没有对此进行调查。雷女士觉得真冤,又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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