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 (记者 潘国武)工作人员离职不在原单位工作以后,却将原单位里的一些顾客信息向外泄露,导致顾客家里频频接到骚扰电话、经济受到“损失”的同时,全家人的正常生活也因此受到影响。那么,出现这种情况,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家里频遭电话骚扰
去年,刘慧萍(化名)阿婆在马路上被人拦下,拉到新民路中明大厦七楼的南宁巨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臣公司)开会,由于经不起业务员的轮番“攻势”,当场买下一台“奇石泉净水器”。当时按要求,将住在西乡塘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家庭信息全留给了巨臣公司。
花“巨额”购买“奇石泉净水器”,家里人本来对此挺有意见,但刘慧萍阿婆没有料到,今年元月20日前,一个自称是巨臣公司工作人员刘孝甫的人,主动上门帮维修净水器后说,公司设在民主路的办公点,将给老年人进行免费抽血大检查,邀请刘慧萍阿婆参加。由于听说是公司的人,刘慧萍阿婆当场同意参加。最后还被刘孝甫的花言巧语所骗,花1698元钱买下3盒不能治好“老年病”的保健品。
此后,一些推销商品、邀请开会的电话,频频打到刘慧萍阿婆的家里,全家人的正常生活因此受到影响。刘慧萍阿婆说,陌生人根本不知道她家的电话,“这肯定是巨臣公司把我的家庭信息向外泄露了”。
离职人员个人行为
11日上午,记者来到民主路寻找保健品的销售公司,企图在公司找到刘孝甫核实此事。然而该大厦一名保安却告知,该公司两个月前就不知搬到哪去了。那么,巨臣公司是否真有刘孝甫这个人呢?
面对记者,巨臣公司主管财务的姚经理承认,刘孝甫确实曾经在巨臣公司工作过,由于违反纪律,被开除了。但是,巨臣公司绝对没有向外泄露或出卖顾客信息的行为。至于刘慧萍阿婆所反映的情况,是一些公司员工调到其他公司后,仍然打着巨臣公司的旗号,从事一些与公司无关的活动。姚经理说,此前确实接到顾客对刘孝甫的投诉,公司也曾问过刘孝甫,但他否认有这种行为。
当天上午10时许,记者按刘慧萍阿婆提供的电话号码,向刘孝甫求证此事。谁知,电话接通后,刘孝甫反问记者有什么事之后,就挂掉电话,手机随后也处于关机状态。
公司应承担过错责任
未得到当事人许可,私自将他人信息向外人泄露,这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侵权行为。胜涛律师事务所的方强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虽然刘孝甫已经不在巨臣公司工作,但巨臣公司承认刘孝甫曾经是他们的职员,而且信息是从刘孝甫的手上泄露出去,证明该公司在保密顾客信息上存在一定的漏洞,理应要承担过错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方强说,刘慧萍阿婆找不到刘孝甫,完全可以向巨臣公司反映,要求立即停止这种行为。如果反映无果,刘慧萍还可以报警,并通过法律等途径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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