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芬兰边防局官员以该考察团出具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系伪造信函为由拒绝入境。11月21日,考察团全体成员由赫尔辛基回国。最近,中央纪委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安徽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国团组违反外事纪律的问题。(8月8日《南宁晚报》)
以我们普通人的眼光来看,有外国政府机构到本国来“考察”、“访问”,自然会为本国赢得大量的“消费”机会,繁荣本国经济,这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因此作为边防局来说,即便是伪造的什么邀请函,也并非什么大事,因此便有可能全力放行,迎接这些携巨款而来的国外“公款消费大户”。但是,芬兰边防局却没有这么做,而是老老实实地依法办事,致使造假“邀请函”的中国“考察团”在芬兰边防局办公室待了一夜之后,第二天被送回中国。
近几年,有关中国官员出国“考察”、“培训”的风气甚为盛行,不必要的出国甚至变相的公费旅游屡禁不止,公费出国一年耗资数以千亿计。此外,媒体还报道,在美国工作多年的一中国博士也曾讲过有关中国官员出国搞“公务”的一件事。一个贫困县的一批县领导以与美国一座很小的城市签订友好城市协议为借口到美国旅游,他们把半个月时间用来游玩,而只是在回国的最后一天才安排去那个小城签订协议。由于官员频频出国参观学习南斯拉夫的奶牛养殖,以至于闹出了当地官员感叹的笑话,“中国人就是爱学习,连我们的奶牛都认识中国人了!”
其实,对于官员以“学习”为名变相公费出国旅游的热潮,有关方面可谓是三令五申,甚至一些地方还出台了“杜绝无明确目的的出国(境)培训团组”,“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等许多颇有“意味”的禁令。然而,这些看似有点多余的禁令背后,透露出的却是当前“权大于法”的现实困境。
芬兰边防局查出徐文艾一行的公务考察团造假,在“假冒调查研究之名前往外国旅行的情况在中国很普遍”的情况下,并非什么稀罕事,然而,为什么在我们这里就成了“稀罕事”了呢?甚至,如果不是芬兰边防局的认真执法,作为中国的相关部门,是不是就在“坚决刹住以公务活动为名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的三令五申的禁令中轻易地放过了一伙“违禁者”?看似严格的公款出国监管机制背后,何以会在金钱面前如此脆弱?所有的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张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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