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届毕业生找工作已经“大头朝下”,按理多数用人单位的招聘也该告一段落,但在大大小小的招聘现场,仍有一些单位在重复招人。这些反复进入市场招人的单位,有三成的职位是因毕业生私自毁约导致的重复招人。(8月13日《南京日报》)
因为相互间缺乏了解,只能凭借个人简历、一面之词等方式与渠道进行简单的沟通,所以招聘会就像相亲会,只能算作是一见钟情。毫无疑问的是,接下来双方的相处(面试、复试等)才是培养感情的基础。不可能说,用人单位相中的人,拿了聘礼(就业协议)就非要定下终身不可吧?怎么着双方都要有个恋爱(了解与相互熟悉)的过程。
再者,就从30%私自毁约的情况来看,这其中一方面可能是用人单位发了聘礼(就业协议)就没了下文,让人等着心急,只好另觅新欢;另一方面,人总是往高处走的,而且情投意合才是最佳的结果,也就不排除某些用人单位低岗纳高才,最终留不住人,空留余恨……那么,怪毕业生屡屡毁约,还得重复招生,为什么就不替求职者想一想,为什么不贴近现实招个彼此都能对得上眼,也更适合岗位需求的人才呢?
俗话说得好,“有多大的脚穿多大的鞋”,用人单位招人的时候眼光也得放实际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不能一味地贪大求全。 (从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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