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首页 | 本站专题 | 图片新闻 | 广西气象 | 留言建议 | 怀旧版 |
当前位置:->> 首 页 ->> 社区新闻(南) ->> 正 文
 

假名开户“忽悠”银行害了自己
 

  08月21日 【字体: 【颜色: 绿


 
 

因为使用假名,无法出具存款人身份证明,丢失密码后难取款

    本报讯(记者 蒙志献 实习生 李武圣)一名女子于9年前使用假名在银行开户存钱,如今因遗忘密码加上无法出具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导致无法取钱。昨日,住在五一中路的淡艳妮女士说出了自己的苦恼。

    原来,1999年7月13日,横县峦城人淡艳妮,在人民路一家银行以“冷军”这一假名开了一个定期账户,并存入1500元人民币,定期存款3个月。此后,淡艳妮因找不到放在家里的存单而无法取钱。直到今年8月10日,淡艳妮终于在家里找到了那张久违的存单,但此时早已忘记了银行密码。据淡艳妮说,当时储户存钱时,存单是由储户自己填写,银行只管是否填上了人名,而不问是否属于储户本人的姓名。

    找到存折两天后,淡艳妮怀着试试看的心理拿着存单到银行取钱,但终因忘记密码而无法取钱。无奈之下,她只好将使用假名存钱一事如实告诉了银行工作人员。当时,银行工作人员便建议淡艳妮回到原籍辖区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开具一张“冷军与淡艳妮同为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只有凭这张证明才能取出存款。

    8月16日,淡艳妮回到峦城镇时,先到街道办事处要求给自己开具相关证明,街道办工作人员则建议她到派出所办理,但派出所民警在电话里答复她,不能帮她开具这样的身份证明。昨日下午,峦城镇派出所户政科民警廖辉良说,使用假名这种事情派出所是不能帮开具证明的,如果派出所的管区内有这个人,可以为她开具证明。廖辉良还说,特别是涉及经济方面,派出所更不能帮对方出具证明,除非电脑里显示有淡艳妮曾用名是“冷军”,则可以为她开具证明。

    在此,本报提醒市民,在办理涉及使用姓名的事情时,最好采用实名制,以免日后遭到“此人非彼人”类似的事情而难以处理,甚至无法处理。

    责编:韦东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 联系我们 | 网上投稿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报社诚聘 | 帮助中心 | [后台管理]
 
Copyright © 2005 NNWB NEWS [桂龙天工信息系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