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私奔来蓉的恋人生活窘迫,为了给流产后身体虚弱的女友“补身子”,他们在超市偷了价值200元的猪肉。不料被超市保安逮了个现行,并送往派出所接受处理。民警调查了这起特殊案件后,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处理。为帮助这对年轻人,派出所值班民警自发捐款,鼓励他们洗心革面,自力更生。(8月22日,《成都晚报》)
按理说,在超市里偷肉,被保安逮着之后,暴打一顿或者是给予羞辱性的挂上“我是偷肉贼”的牌子示众,送到派出所之后,难免挨上一顿骂,关上几天,再处以一笔罚款,那也似乎是说得过去的。让我感动的恰恰是那些保安及派出所民警并没有这么做。
法律最大的威慑力,不是惩罚人,而是改造人,教化人。所以,在这点上,我对宽容这对恋人的民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假若,我们身边的执法者皆能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少些私心,多些宽容,少些暴力,多些为人着想,奉行“柔性执法”、“温情执法”的话,那么,我们社会岂不是和谐得多了?
“不予处罚”彰显的执法温情,给我感动的同时,我觉得更应该给所有的执法者深思:执法应从什么样的角度出发,以人为本作手段,达到最好的教化人的目的,使我们的社会既彰法治,又显人性。(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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