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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下午悄然打开租户房门
 

  09月17日 【字体: 【颜色: 绿


 
 

租户认为自己的隐私不能得到保护,房东则称自己是房子的主人

    本报讯(记者 史小辉) 刚刚搬进出租房不到一个月,房东陈先生在没有跟租户肖小姐打招呼的情况下,就用钥匙打开了她房间的门锁。肖小姐认为侵犯自己的隐私权,怎么也不让陈先生进门;陈先生却认为自己是房子的主人,有权监督房客使用房子的情况,保留钥匙是应该的。为此,肖小姐的朋友和房东陈先生差点“动手”。

    门开了,房东探出头

    上个月,肖小姐以每个月450元的价钱,在星湖路租了一套一房一厅的房子。昨天下午3时,她和刚刚从玉林上来的男友在睡梦中忽然被一阵响动惊醒,他们听到有人在用钥匙开房间的门锁。两人以为是小偷,立即从床上跳下来躲到门后面。门开后,探进一个熟悉的头,肖小姐一看,原来是房东陈先生。陈先生说他来试试钥匙能不能打开房间,顺便检查一下情况。

    肖小姐问陈先生开门时为什么不打招呼,陈先生却说:“我以为你不在。你在里面怎么不说话?”说着就要往里面走。这时肖小姐和其男友怎么也不让陈先生进房,双方相互僵持不下。“你再往里面走,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是我的房子我想进就进,你管不着。”双方你一句我一句,开始对骂起来,到最后差点“动手”。

    不相让,各说各有理

    昨天下午4时左右,当记者赶到肖小姐住处时,双方还在对骂。肖小姐告诉记者,她以每个月450元的价钱从8月23日开始租到10月23日,一共交了3个月的房租1350元,押金200元,共计1550元。现在才9月17日,房子的租期还没到,房子的使用权也应属于自己,陈先生没有理由随意进入,就算要进入房间,事先应跟她打招呼,不能擅自进入。如果可以随时进入自己的房间,那么自己还安全吗?另外,自己的隐私也得不到保护,而且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

    但是房东陈先生告诉记者,作为房子的主人,到房间去看看,这样不仅可以确保自己的财产是否安全,还可以知道租房子的人是什么身份,有没有做违法的事情等。另外,还可便于抄水电表、收房租等。这几年来,他一直是这样做的,租房的人都没有什么意见,肖小姐是头一个。

    在记者的协调下,陈先生同意只收肖小姐一个月的房租450元,肖小姐必须在20日之前搬出去。肖小姐对此也表示同意。

    ■律师有话说———

    对此,记者采访了广西宏凯律师事务所蒋文灿律师。蒋文灿律师认为,《民法通则》中规定房屋主人对房屋拥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房屋出租时房东同时将使用权交给了房客,房东只是房产产权所有人。因此,在租住期内,未经住户允许,房东无权擅自进入,否则就侵犯了住户的使用权和隐私权。

    责编: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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