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田振中) 小区的公用通道被改造成杂货房长期占用,近来更出租以牟取私利。民族大道阳光公寓业主谢先生的这一做法引起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反感。
昨日中午,记者在民族大道阳光公寓小区角落看到了这间杂货房,门边放着一块牌子,上写着“本处收废旧”。据了解,杂货房原是过道,通往居民楼后方的空地。谢先生两年前在过道两头砌了墙,再在房顶盖上防水板,当成厨房使用。今年5月,谢先生将这间屋子以每月100元的价格出租。阮女士等业主认为谢先生私自将公共区域出租给他人牟利的做法,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而谢先生认为,原来的过道非常脏乱,没人打扫,是他将过道里的垃圾清理干净,又出钱买来水泥铺平过道,过道使用权应该归他所有。
国海律师事务所的罗青林律师告诉记者,该过道应属小区所有业主共有,个人无权占用。谢先生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和使用权,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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