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韦常智)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邀请,印度尼西亚药品食品管理局胡斯尼娅局长率团参加了在中国南宁召开的第一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并于10月27日与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魏传忠副局长就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举行了友好会谈。双方达成相关会议纪要。
据介绍,纪要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回顾了以往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情况,指出目前合作中存在缺乏有效信息交流和足够的技术合作等问题。中方向印尼方通报了近期中国政府采取的保障食品安全的系列措施。
双方同意建立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双方同意,通过该机制,对双边食品贸易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通报、积极磋商,并予以妥善解决;建立双方管理人员及技术专家间的交流、沟通及互访渠道;及时交流双方涉及进口食品检验监管的法律、法规、标准、检验程序、方法及其最新变化,及时通报进出口食品相关信息,共同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行为。
据了解,该纪要于昨日下午在南宁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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