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蒙志献)当天开着新买的私家车回家,途中车门拉手柄不幸被一辆超车行驶的公交车擦伤。交警认定由公交车司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昨日下午,公交车司机交纳了全部修车费用。
11月16日,住民族大道荣和新城山水美地小区的黄秋宁女士,花10多万元在白沙大道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私家车。当晚9时56分,黄秋宁驾车至金洲路与民族大道交叉路口处时,与黄秋宁同方向行驶的一辆79路公交车突然超车行驶,正好刮上了黄秋宁女士车子的右侧前车门拉手柄。事发后,交警即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公交车司机单向行驶超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后的第二天,黄秋宁将被撞的私家车开到白沙大道某汽车销售公司维修,维修费用共1560元。昨日下午,黄秋宁到汽车销售公司取车时,公交车司机黄富宁随后也赶到了现场,并支付了黄秋宁女士修车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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