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指导不当被判交通肇事罪,领刑一年
本报讯(通讯员 潘春秀 杨秀善 记者 王志伟) 今年48岁的黄某是防城港市防城区某驾校的一名教练,6月4日上午,他在指导3名学员练车时,一名学员没把好方向盘,将路边的一位老太太撞伤致死。事故发生后,经过交警部门调查和一审法院的审理,黄某被判犯有交通肇事罪。
当日,黄某指导李某等3名学员在驾校的空地上学习倒桩。中午,大家准备到某饭店吃饭。当时,学员李某正在教练车上学习驾驶,黄某就让其直接把教练车开到饭店,并坐在副驾驶座随车指导。事情来得没有征兆,车辆行驶一段时间后,为了超越一辆停在路边的三轮车,李某把方向盘向左摆动过大,结果教练车撞倒了正在路边的何老太。后来,何老太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黄某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积极赔偿何老太家属经济损失65000元。后经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身为机动驾驶培训教员,在指导学员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时,没有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时间进行,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应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判处黄某交通肇事罪,领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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