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蒙志献)一辆价值1700多元的电动自行车在教学楼下被盗,当失主(一名学员)向校方提出索赔时,校方只愿意赔偿300元。昨日上午,双方再次协商后,校方作出了以“900元学费抵消车辆赔偿款”的处理决定,该学员表示愿意接受。
不久前,南宁市民刘有仁向衡阳西路一所电脑培训学校交了600元学费,主修电脑办公自动化专业。11月19日中午12时许,他那辆停在教学楼一楼楼梯口的新电动自行车(价值1700多元)被盗。
李有仁说,那天早上,他已用大铁锁锁住了电动自行车,并启动了防盗报警装置。当时,由于车子老是遭到人为触摸,报警器响个不停,于是他便取消了报警器的报警设置。可是没过多久,这辆车子就被盗贼偷走了。
事发后,李有仁立即向学校的一名主管反映了此事,认为学校平时都有人在楼下看管学员的车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校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此,学校主管表示,学校可以支付300元作为被盗车辆的赔偿款。可李有仁认为,他于两个月前购买的新车价格是1700多元,学校给的赔偿数目太少了,要求校方至少赔偿500元,但校方拒绝接受他的要求。
昨日上午,李有仁再次找到校方的那名主管协商车辆赔偿事宜。经过协商,主管表示,李有仁在学完电脑办公自动化专业课程后,学校将让他免费另学“电脑网页设计专业”(学费900元),将该专业的学费作为“抵消”被盗车辆的赔偿款。考虑到学电脑技术是目前的“第一要务”,李有仁同意了校方的这一处理决定,双方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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