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警方破获系列抢劫、轮奸、敲诈勒索案,抓获嫌疑人
本报记者 黄沁琛 通讯员 黄林
小黄、小蓝、小王三名女子,有着相同的职业背景:发廊按摩女,在她们身上轮番上演着相同的遭遇。犯罪嫌疑人以外出开房为由,将她们骗出,在隐蔽的小招待所内逼迫喝下麻药,然后实施抢劫、轮奸,再进行敲诈勒索。
西乡塘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和唐山派出所民警联合作战,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成功破获了这一系列针对发廊按摩女的抢劫、轮奸、敲诈勒索案件。昨日记者获悉,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同时,警方也规劝从事按摩行业的人群,守法经营、规范自身、提高警惕才是进行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
外出开房,按摩女遭抢劫轮奸
11月20日凌晨2时许,一名男子步入唐山路某发廊,按摩女小黄见来了生意,忙上前招呼。谈好“服务”价钱,男子提出要外出开房,小黄没仔细多想,与他一同离开。但时至中午,依旧未见小黄回来,发廊老板感到很纳闷。
手机铃声骤然响起,小黄的号码显示在老板的手机屏幕上。老板一接,传来的却是男人的声音:“小黄在我们手上,你快汇1万元钱到这个银行账户上,否则后果自负。”发廊老板由纳闷转变成了惊慌,赶到西乡塘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
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覃力安排了吕炳洋中队长带领侦查员对此案进行侦查。很快,通过那个银行账户,侦查员了解到开户人是一名叫“农仕昌”的男子。为确保小黄的人身安全,发廊老板先将3500元打入账户,十几分钟后,小黄被放了出来。
侦查员通过询问小黄得知,案发当日凌晨,她与一名男子离开发廊后,被带到明秀路一小招待所里。房间里还有另一名男子,两人把小黄绑在床上,逼迫她喝入一种麻药,洗劫了财物并进行轮奸。最后,两名男子又用小黄的手机拨打发廊老板的电话,勒索1万元。
旧案未破,新案出现相同手段相同账号
就在侦查员全力查找“农仕昌”的时候,11月29日又有发廊老板前来报案:28日凌晨,店内的按摩女小蓝被人带出后一直未归。老板同样接到一个勒索电话,对方要求尽快汇1.1万元到一个账号里。
这次的账号和“11·20”抢劫轮奸案的账号一致。同样为了确保受害人的安全,侦查员让发廊老板将3000元打入账户,随后在明秀东路一招待所内找到被人逼迫喝入麻药昏迷不醒的小蓝。后经询问,嫌疑男子的特征、作案手段、作案过程与“11·20”抢劫轮奸案一致。
就在这两起案件侦查的过程中,12月13日,西乡塘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又接到衡阳路一名发廊老板报案。当天凌晨,一名男子以外出开房为由带走按摩女小王,同样是提供与前两起案件相同的账号进行勒索。
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连续发生同样的案件,引起了西乡塘公安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该分局局长王建和副分局长李小波指示刑侦大队要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
案件突破,两嫌疑人被抓获
吕炳洋带领侦查员以及唐山派出所民警对发案的发廊进行走访。通过细致的排查,一条线索浮出水面:有目击者提供了嫌疑人带走小王时乘坐的出租车的车牌号码。
有了这条线索,侦查员很快了解到了嫌疑人的下车地点:古城路。通过对前两起案件的分析发现,嫌疑人入住的大多是便宜、隐秘的小旅馆和招待所。侦查员随即以古城路为重点,对附近所有招待所、小旅社进行了排查。
侦查员在排查到一间小招待所时了解到,13日凌晨在该招待所509号房入住的一男一女,与警方掌握的条件相符。侦查员立即对509号房进行控制,在房间里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解救出被绑在床上的小王。
在刘某身上,侦查员当场缴获了他从小王身上洗劫的白金项链、手机,以及作案用的银行卡、麻药等物品。刘某还交代,另一名参与作案的嫌疑人禹某此时正在银行等待领取赃款。侦查员通过刘某把禹某带回招待所,将他抓获。
警方规劝,守法经营才能保护自我
通过审讯,嫌疑人刘某、禹某交代了他们自11月份以来针对发廊按摩女实施抢劫、轮奸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而“农仕昌”只是他们用别人身份证来办理银行卡的一个名字。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也对从事按摩行业的人群进行了规劝:从事正当的按摩是可以的,但千万不要打着正当按摩的旗号,背地里进行卖淫等违法行为。守法经营、规范自身、提高警惕才是此类人群进行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
同时,警方还呼吁那些遇到过类似案件但还没有报案的受害者,请及时与西乡塘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联系(值班室电话3839628),以便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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