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已故词曲家后人将歌曲词曲作者双双告上法庭
本报记者 梁静
“夜了天咧,夜了天。等哥等在小河边。风吹竹林沙沙响咧,月亮挂在山尖尖。”5年前,著名歌手孙悦一曲《夜了天》,用委婉动听的曲调,唱出了歌词中的诗情画意,博得观众的阵阵喝彩。5年后,这首《夜了天》的词曲作者因涉嫌侵犯著作权,被告上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上午,该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缘由
一曲唱红,两知名词曲家成被告
说起歌手孙悦演唱的这首《夜了天》,相信很多人对它的词曲作者都不会陌生:歌词填写由国家一级编剧、词作家梁绍武完成,编曲由国家一级作曲家、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何超立完成。
这两位在广西词曲界颇有影响的名人,由他们编写的词曲曾多次获奖。其中,梁绍武不仅是广西音乐协会副主席,还担任着广西艺术学院艺术创作实践中心主任等职务。从事创作30余年的他,作品曾两次荣获广西文艺创作的最高奖铜鼓奖。
据梁绍武介绍,2002年,两人受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组委会委托,进行民歌节歌曲的创作。按照组委会要求,创作的歌曲必须带有广西壮族音乐标志性旋律,被广为传唱。于是,经过一番思量,两人选择了大新县原生态民歌《夜了天》进行改编创作。
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公演后,这首由两人创作的歌曲被誉为“既有民族性,又有时代性和现代感;既有壮族的音乐元素,又融入了现代音乐色彩的优秀创作歌曲”,入选《八桂歌典》。让两位知名音乐人没有想到的是,一曲唱红的同时,他们却因涉嫌侵犯著作权,坐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而告他们的,是已故广西知名作曲家林长春先生的家人。
偶然翻阅,发现老父作品被抄袭
原来,2002年10月16日,林长春先生的二女儿林女士在翻阅《南宁广播电视报》时,发现在报纸第19版刊登了《夜了天》一歌。林女士说,她当时第一个想法就是父亲的歌又被人记起来了。然而再看词曲作者,她顿时愣住了:作者并非父亲林长春的名字,而是梁绍武、何超立。
林女士说,父亲的音乐作品《夜了天来夜了天》曾发表在《上海歌声》1961年8月号上,事隔40多年后,这首歌被人抄袭,这是对已逝父亲不尊重。于是,她与弟妹们一起,将梁绍武、何超立告上了法庭。
在林女士等人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上,他们请求法院认定两被告侵犯著作权,并就其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各种经济损失5.7万元。“我们看中的不是赔偿,赔偿甚至可以不要,最重要的是为了表示对死去父亲的一种尊重。”林家子女说。
直至中午12时,双方尚未进行辩论。随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开。
》》观点PK
[整体构思]
■原告:
林女士认为,《夜了天》从歌词的整体构思、主要歌词、音乐基调、主要旋律到形式,几乎完全抄袭了父亲林长春的《夜了天来夜了天》。在这首反映恋爱中的壮族男女青年夜晚相会的情歌中,父亲用“夜了天”来表示晚上的含义,是其创作的成果。
●举证:
林女士摆出了1956年2月22日由文化部、中国音乐家协会《关于举办第一届音乐周的联合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用以证明《夜了天来夜了天》为其父亲的作品,其父应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被告:
这两首歌曲的创作均来源于大新县原生态壮族民间歌曲《夜了天》。《夜了天》流传于大新、天等县一带,作为一首属于“诗”体裁的民间歌曲,它从古老的腰脚韵、勒脚韵等严格形制中解放出来,甚至直接用汉语方言演唱。“夜了天”即是“黑了天”即“天黑了”的意思,这是原生态民歌原来就有的歌名、歌词、歌意特性,不是原告自封的“私有创作成果”。多年来,广西众多音乐工作者将其作为素材,在创作中演绎运用。
●举证:
在大新县文化体育局开出的证明中提到,《夜了天》为该县壮族人民世代口头传承的一首情歌。
范西姆的鉴定意见认为,《夜了天》是壮族人民世代口头相传的山歌,其著作权属于壮民族。林长春先生有对原生态民歌进行整理改编的权利,梁绍武、何超立也有利用这首民歌素材进行创作的权利。
[音乐旋律]
■原告:
林女士认为,歌曲前奏有确立主题的功能,是歌曲的基调,风格都要在这里展现和确定。对比两首歌的歌曲前奏,《夜了天》除了在第一个小节上更改了一个音符,其余均一致。而后,使用展开方法,扩充了一个小节,其余也相同。
●举证:
在整个曲谱中,林女士一边唱一边解释,旋律多次被窃用,或稍加改动或小节对调等使用。她表示,在《夜了天》中,几乎只要有歌词“夜了天”就有父亲所作的相应曲谱,共约14处。
■被告:
梁绍武说,林长春先生的《夜了天来夜了天》,有90%的旋律和原生态民歌旋律相同,属于改编歌曲。他和林长春先生的作品属于同一民歌题材、不同时代、不同意境、不同手法、不同结构、不同容量的作品。
●举证:
广西音乐家协会给出的鉴定意见是,两者的创作都采用了大新壮族民歌《夜了天》作为主要音乐元素发展而成。按照音乐创作规律,这是完全可以的,两者之间不存在侵权因果关系。
庭审现场音乐缓解法庭紧张氛围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上,林长春先生的4个女儿都到庭入座。谈起父亲40多年前创作的这首音乐曲目,二女儿林女士仍能轻声哼唱。她一边向法官哼唱,一边解释。而听到对方演唱词曲颇不专业时,身为被告辩护人的广西天翔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艺术总监任湘岳听不下去了,想用哼唱的形式帮忙为其表达,但法庭未同意。而正是这一个小小的插曲,似乎让原本激烈对峙的双方有了缓和。
被告搬出专家鉴定作证
为证明《夜了天》是其取材于原生态民歌的创作歌曲,梁绍武出示了大新县文化体育局、大新县文化馆、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副会长范西姆等开出的证明。
对于以上证明,由于昨日开庭尚未到原告质证阶段,因此林长春子女并没有作出回应。
《夜了天》究竟是否侵权?由于法庭未审理完结,所以未有定论。
责编: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