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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钱款不再过中介
 

  12月26日 【字体: 【颜色: 绿


 
 

南宁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保障当事人的资金安全

    本报讯(记者韦新娜)曾一度轰动邕城的“广屋事件” 给南宁的房屋中介服务业敲响了警钟。为了防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聚合挪用交易结算资金的事情发生,保障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8月16日,南宁在一家商业银行和几家经纪公司实行南宁建立存量房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结果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昨日,南宁公布了由南宁房产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由此南宁建立存量房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这一管理制度,可以规范目前市场上的二手房交易。

    “专用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房屋中介服务业的构造体系中,存在不少令人担忧的问题。以前当事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之间的交易通过现金支取。由于目前在存量房(指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交易和产权过户过程中,存在交易结算资金的收付时间差,南宁市大部分存量房交易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业务的,这导致大量资金滞留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下。一旦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状况出现问题或者是类似“广屋事件”的情况,将会直接侵害交易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通知》规定,南宁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设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 ),用于存量房交易要通过“专用账户”来划拨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支付,不得支取现金。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存量房交易代理业务中不得通过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方式代付、代收交易结算资金。

    “专用账户”不另收费用

    据了解,“专用账户”设置条件及“专用账户”本身所具有的特殊账户性质来约束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行为,能有效防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聚集并挪用交易结算资金事情的发生。

    南宁房产管理局局长冯炳浩介绍, “专用账户”是一个保障房地产交易结算资金安全,维护经济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运用“专业账户”不另外收取费用,是一个便民通道。

    违规行为将记入征信系统

    建立了制度,谁来当“管家”?有问题向谁投诉呢?《通知》要求,南宁市房产管理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经纪机构的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交易结算资金支付情况加强监管。开户银行按照账户管理规定和其与经纪机构的约定,加强账户资金管理,确保存量房交易资金专款专用。

    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在交易结算资金划转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存量房买卖当事人可向市房产管理局投诉或者举报。经查证确有违反法规或者侵害存量房交易当事人权益行为的,房产管理局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查处。被查处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名单将送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登记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

    责编: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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