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首页 | 本站专题 | 图片新闻 | 广西气象 | 留言建议 | 怀旧版 |
当前位置:->> 首 页 ->> 南宁独家 ->> 正 文
 

广西梧州市藤县公安、消防部门联合调查揭开垠南镇马地集村组“怪火”现象
 

  01月23日 【字体: 【颜色: 绿


 
 

  五大疑点指自家人放无名火

 本报记者 陈延明 文/图

   核心导读:

   自2007年12月21日起,广西梧州市藤县垠南镇马地集村组两农宅内频现“怪火”(本报2008年1月9日8版的《探秘广西》曾报道),屋内棉被、蚊帐、席子等物频繁自燃,村里一些迷信的村民惶恐地称这是“鬼火上身”,一时间,村民们寝食难安,每天傍晚天没黑就闭门不出,早早睡觉了。而面对此种自燃现象,一些部门的专家也曾做过实地调查,但仍未做出合理解释。

    2008年1月11日,藤县公安局与藤县消防部门联合组成专项调查组,去到马地集村组对频现“怪火”两农宅进行调查。经过三天调查,调查人员发现五大疑点,再结合收集到的各项信息,得出结论,藤县“怪火”系“自家人为纵火”。

   不明怪火如影随形    调查排除自燃可能

   “他去那边住,在那边它又烧了起来。被子烧了,蚊帐也烧了,隔山隔水的还是烧了,真是不能理解。”1月11日,专调人员刚进村,几个村民就嚷嚷开了。“前段时间,我们没地方住了,就临时搬到临近村去暂住,可万没想到‘怪火’又跟着我们一家烧到临村,在我们的新住处出现了,把政府资助给我们一家的棉被都烧了!”屋主黄达栋说。随后,黄达栋把已经烧过的衣服和一张棉被拿出来给调查人员查看。

    是不是这个新住处有可燃气体呢?于是,调查人员就拿出易燃气体探测仪在屋前屋后进行检查,可探测仪并没有报警发现易燃气体。黄达栋也表示,他们没有在屋内存放过含可燃的物质饲料。面对这间茅草房上烧过的痕迹,调查人员做了个实验。随手捡了一撮茅草,用打火机点起来,点了约3秒钟才燃起来,可茅草只燃烧了一秒钟就灭了,要再次点燃才能继续燃烧。

    调查人员苏俊杰(藤县消防队队员,在读博士)经过现场调查后认为,自燃需要一定的条件,不可能随时随地起火,要有可燃物、助燃物和引火能才能自燃。经过仪器鉴定,没有发现可燃气体,比如磷化氢气体,所以可以排除单纯物质起火的情况。会不会是钾与钠呢?经过调查,作为常温下不可能存在的金属。这样就可以排除自然起火的可能。如果是磷气体,磷气体自燃的话,就是通常大家所说的“鬼火”,因为这种气体发出的能量很低,不能引燃上述物质,而且磷燃烧是淡蓝色火焰,而据村民们反映,看到的都是橘红色火焰。因此,排除自燃情况。

  五大疑点浮出水面    多个问题需要答案

   若非自燃,那么,这几十次的“怪火”又缘何而起呢?经过调查人员三天调查,五大疑点浮了上来。

    起火点为什么那么低?

    “我们在调查的时候发现,屋内屋外、屋前屋后到处都能起火,但这些起火点都比较低,虽然说起火次数比较多,但是它没有在高处起火,都是在一米到一米五之间这个范围。”调查人员黄兴分析到。

    怪火为何只烧便宜货?

    经调查人员多次调查发现,被烧的都是一些棉被和旧衣服之类的东西,而黄达栋家的一台康佳牌电视机以及一些稍贵重的家具却还好端端地摆在门前。“我们通过现场观察,之前的家具,贵重的家具电器都没有烧到,只是烧了一些旧的衣服、蚊帐这些不值钱的东西。”藤县公安局熊奎副大队长说到。

    把物品烧过后挂墙上?

    其实,最让人怀疑和不解的是这个挂在墙上的草帽,这个草帽已经烧了差不多一圈了,可是墙上一点烟熏过的痕迹都没有。消防人员当场拿起草帽做了一个实验。草帽在打火机的点燃下,要好几秒才能燃起来,并且这个草帽根本不会继续燃烧下去,只有继续点引才会烧下去,因此,最有可能就是人为地把帽子燃烧之后再把它挂在墙上的。

   还有,墙边挂着的木制衣架,明显有烧过的痕迹,可是衣架边的墙上却没有任何被烟熏黑的痕迹,显然,这衣架也是人为烧过之后再放在这个位置的。

    屋主家人是否在说谎?

    通过调查之前的询问笔录和照片等证据,调查人员发现屋主黄达栋说的一些话失实。首先,第一次起火的时间,调查时黄达栋说的是冬至(12月22日)前一天下雨,然后就起火了,但是从气象局的天气预报上查到,冬至前一天并没有下雨。其次,藤县公安局的法医陶鑫也到现场参与调查,在询问到黄达栋80岁的母亲何惠芬手上的伤时,同样发现一个可疑问题。陶鑫问:“阿婆,您手背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何惠芬答:“上次起火的时候被烧的。”陶鑫问:“为什么会烧到手呢?”何惠芬答:“我见蚊帐起火了,我就扑火,这样扑火,然后就烧伤了。”何惠芬一边伸出手做出用手心扑火的动作一边说。陶鑫分析,按照常理,如果像何惠芬老人说的那样,直接用手心去扑蚊帐上的火,那手心应该有被烫伤的痕迹,而何惠芬老人的手掌心完好无损,但她手背上却有三个黑色圆珠状的伤痕,根据经验,这是塑料的燃烧液滴在手上才形成的圆珠桩,而且是黑色。藤县消防支队的黄兴也说,火灾中烫伤有水疱的出现,呈朱红色,但是何惠芬老人手上并没有水疱出现。

    他人为何看不到起火?

    调查人员发现,发生的所有火灾都没有外人看到,全是黄家自己家里人看到。“当时我在玩,突然感觉暖暖的,脱下来就看见一个洞了。”黄达栋的儿子说。“就是自己看见着火,来的人都看不到起火。”何惠芬老人也表示。当地的群众表示,所起的所有“怪火”他们都没有亲眼见到如何起的,只是黄家人喊起来才知道起火了,等过去救火的时候,火已经在烧了。调查人员罗兴也说:“我们向他们了解情况的时候,他们说只有老人和小孩看到了起火的情况。”

   怪火之因水落石出    放火或为获得利益

   经过三天的调查,根据现场收集到的种种线索,藤县公安局副大队长熊奎表示,可以初步推断出这起火灾是属于他们家里面的人在家里放火。然后,当调查人员再次对黄达栋一家进行询问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承认,只是低头不语。

    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村里的以及临近村的很多村民都不理解黄达栋的这种行为,有的村民更是不相信是黄达栋家人所为。“怎么可能自己放火烧呢?哪有人这么笨呢?起房子不用钱吗?起房子不用人力啊,那么辛苦!”如果家人把自己家的蚊帐、棉被烧了还故弄玄虚说是“鬼火”,这么做到底为了什么呢?熊奎表示,最初可能是何惠芬老人自己用火不慎,造成失火,失火过后,个人可能想得到一点救济,就继续烧。

    广西行为医学专家王翔南教授分析了纵火老人的心理。老人岁数大了,没有人关注,没有人际交往的方便,慢慢就变得沉默寡言了,一旦有什么东西刺激她,我们把这种东西叫做应机反应,就会觉得反正已经说了,就弄假成真了,于是将错就错,想通过这个东西获益。

    民警和调查人员对鬼火事件有了调查结果之后到现在,这个“怪火”再也没有出现过。两个小村庄又都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由于考虑到黄达栋家庭状况以及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前提下,民警和调查人员决定不追究黄达栋一家的刑事责任,通过教育的方式让黄达栋知道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责编:韦东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 联系我们 | 网上投稿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报社诚聘 | 帮助中心 | [后台管理]
 
Copyright © 2005 NNWB NEWS [桂龙天工信息系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