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31项收费 降低726项收费
本报讯(记者 吴福大)广西自去年以来开展对全区的经营性收费、公益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进行全面地清理整顿,自治区物价局昨天公布了清理结果:取消31项收费项目,降低726项收费标准,下放16项收费部分管理权限,按隶属关系实行分级审批管理,另外,有78项收费项目转为市场调节价管理。清理结果将于2月1日起执行。
明显不合理收费项目被取缔
据了解,广西之前还没有全面系统地对所有的经营性、公益性、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清理,部分经营性、公益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过高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西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和谐社会的建设。这次取消和降低标准的收费,都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项目。
此次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对下列情形的经营性收费、公益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物价部门将其一律予以取消:一是将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由无偿服务转为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二是把行政机关的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单位进行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三是借助于行政部门的权利,不提供服务的收费项目;四是社会反映强烈,明显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五是影响到广西投资环境改善的收费项目。
另外,对涉及民生、社会反映强烈或收费标准明显偏高(与其服务成本差距较大)的收费,物价部门降低其收费标准;对同一服务项目,各地服务成本差距较大的收费,物价部门把其下放由市、县管理;对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主体不明确的收费,重新进行规范;一些具备了充分市场竞争条件的服务收费,物价部门予以放开由企业自主定价。
取消关系民生收费8819.9万元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清理结果,本次清理整顿共涉及45个部门和行业的5484项收费项目。经多方研究后,决定取消31项收费项目,每年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1357.32万元;降低726项收费标准,降幅为10%~20%,每年将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16095.65万元;下放16项收费部分管理权限,按隶属关系实行分级审批管理;另外,转为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收费项目共78项。
在取消的收费项目及降低的收费标准中,涉及投资者、企业的收费项目占应取消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总数的47.8%。每年减轻负担为3429.84万元;关系民生和低收入者的收费项目如广播电影电视部门的收视证费、欠费封停恢复开通信号服务费、转户(改名)手续费、气象有偿服务收费、供电营业收费、卫生部门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等,占总取消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的27%,数额为8819.9万元。
收费单位必须设立明码标价牌
自治区物价局发文要求,对公布取消、降低收费标准、下放权限或转为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性收费项目,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义推迟执行或拒不执行。
此外,物价部门要求各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有条件的可设立电子显示屏或电子触摸屏,公示收费文件依据、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对象以及服务内容等。严禁将越权设立的收费、超标准的收费、自立项目的收费等列入公示栏。收费明码标价公示牌等设施,应长期固定设置,方便群众查阅。
物价部门提醒,凡是明码标价公示牌中没有的收费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对发现的收费违纪违规问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责编: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