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教委获悉,教育部决定2008年3月到2009年7月在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东、甘肃等10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在音乐课程中增加京剧内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国推开。(2月21日《京华时报》)
“开设京剧课有利于强化学生民族文化学习意识。”这是教育部开设京剧课的基本用意所在。按理说,这样的目的具有一定的逻辑性———京剧在传承传统文化方面的功能,以及京剧对于音乐欣赏能力的提高,是客观存在的。只要学生对京剧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开设京剧课的用意就会在课程的学习中逐渐实现。然而,教育部旨在弘扬传统文化的举措,竟成为网友嘲讽和调侃的对象,他们纷纷指出这个举措内容的荒唐和本身的荒谬。为何教育部的关心被看成作弄学生的闹剧呢?
在笔者看来,问题出在了关怀的错位上。关怀有外部关怀与内部关怀两种。所谓外部关怀,就是站在被关怀对象的外部,按照自己的认定的理由对其关心。外部关怀固然可以称为一种关爱,但却很难惠及被关怀的对象,因为关怀者与他们没有理解和共识,关怀者付出的常常不是真正需要的。而内部关怀则不会错位,关怀者从关怀对象的利益和需要出发,采用符合他们接受特点的方式,将想传递的关爱有效传递,最终使他们由衷地感到自己是在被关注和关心的。
按照这样的分类,教育部的关怀在网友看来,实在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外部关怀。他们在怀疑教育部出台相应的政策时,是否经过了严格的调研,是否征求了学生的意见。而如果整个过程中没有学生的参与,没有学生的评价,那么即使开设京剧课的效用再大,教育部也不能将其定位为学生音乐课的必修内容———没有兴趣的学习,只能使最美好的东西成为最烦恼的负担。不难想象,如果不顾京剧教学的现状及京剧学习的特征,将其设为音乐课学习内容,其效果最多也就是让学生学会吼几嗓子而已。(乾 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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