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称,可带村委和医院出具的证明到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办理手续
本报讯(记者覃宏玲)昨天,家住坛洛镇武康村的黄先生向记者反映,他的母亲于2007年月12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今年1月28日,他母亲不幸中风住院,住院时他将母亲的名字写错了一个字,导致1万多元的医疗费目前没法报销。现在,他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没有了人证,他不知道这笔医疗费能不能报销。
黄先生母亲去年1月28日中风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当时黄先生心里很紧张,就将母亲的名字“马建英”写成了“马健英”,过后他才知道母亲参加新农合写的名字是马建英,住院期间他母亲花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后来他就到坛洛镇财政所想报销这1万多元的医疗费,但对方称由于名字不对,他们没法给黄先生的母亲报销。之后黄先生又到医院去想让医院帮忙将名字改过来,但对方称不能改名字。黄先生还到村委出具了一个证明,证明其母确实已经参加了新农合,但还是没能报销医疗费。
昨天记者采访了南宁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管理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说,新农合是起步阶段,目前出现了很多冒领的情况,为了杜绝这个情况,当事人最好到其所属的城区去将情况说清楚,城区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后,会给予办理。像黄先生这种情况,他最好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村委去开一个证明并盖上公章,然后带着这份证明再到医院去让医院开一个证明,最后黄先生带着这两份证明到所在地进行报销,对方应该是给予报销的。如果黄先生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到他们城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来,或者是拔打他们的电话,他们会作出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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