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深圳宝安区冠华育才学校八年级(2)班的任姝姝走到教室门前,她惊喜地发现,黄绿色调的班级牌上除了原本中英文对照的八年级(2)班,还多了“无价班”3个字和一株绽放出红色爱心花朵的小树苗。(3月24日《宝安日报》)
“深圳一学校3000元售班级冠名权,受教育部门肯定”?这样的新闻引发争议是很正常的。“正方”赞成这种搞法,“反方”肯定骂你“一切向钱看”。不过,我倒以为,对这件事不该简单地加以“肯定”或者“否定”,关键要看所得款项用在何处。
如果,校长等少数人将冠名后的收入中饱私囊,这种搞法应该立即叫停才是。
据报道“宝安区有数百万来深建设者,区委区政府始终牵挂着他们的子女教育问题。要真正实现全区教育的均衡发展,必须下大力气关注民办教育。冠华育才学校是中低收费的民办中小学,有独特的办学理念和特色。社会精英为民办中小学校班级冠名在整合社会资源办学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社会精英积极为来深建设者子女教育问题奉献力量有助于提升民办中小学办学条件、资源配置和教育质量”。也就是说,作为“中低收费的民办中小学”,且生源主要还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对于这样的学校,出卖冠名权后的收益只要是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或用于奖励师生,且这些钱是在阳光下操作的,这种“班级冠名”的搞法不妨先让其“摸着石头过河”,试一段时间以后,发现有严重问题就“立即打住”;发现“无大碍”,就让其继续“试”下去。
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只要不违法,可以先看一看,等一等,然后再确定“去留”,而不要刚一露头就来个“一棍子打死”。( 张传发)
责编:赵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