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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两年前拒领补偿款
 

  04月04日 【字体: 【颜色: 绿


 
 

    核心导读:因北大桥建设需要拆迁,肖碧群女士那套85平方米的房子经过评估,拆迁部门于2006年初核定补偿款24万余元。按当时的房价算,24万元的赔偿款,可以在南宁的任何地段,买到一套85平方米住房;昨日中午,为两年前拒领补偿款深感后悔的肖碧群最终同意搬迁。

    》》回放

业主要求难满足北大桥被迫停工

    2003年12月开工的北大桥,北接北大南路,南接星光大道立交桥,是南宁市内环线上连接中心区与江南区的大型城市桥梁,被列为市政府重点工程。该桥面采用双向4车道外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宽29米。工程业主南宁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征地拆迁部副主任利俊奎说,北大桥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I级,设计车速为50公里/小时,全长1614.96米。大桥建成后分流中心城区的跨江交通,将极大缓解邕江大桥的通行压力。

  

 挖掘机进场,开始拆除“钉子楼”   记者 赖有光 摄

    星光大道几家业主因要求得不到满足,拒绝搬出被拆迁的房子,从而导致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子无法如期拆除。原本在2007年2月竣工的市重点工程北大桥工程项目,至今无法合龙。

    据介绍,自从北大桥工程项目施工得到市政府的批准之后,城投公司征地拆迁部立即开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经过对星光大道西一里附近被搬迁的500多户房子实施评估,并依法对被拆迁户给予20万元以上不等的补偿。然而,包括肖碧群在内的4名业主,却提出“置换1∶1.5新房,还要补偿40年物业管理费”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他们要求无法得到满足后,拒绝搬出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子,施工到一半的北大桥因此不得不停工。

    》》现状

签下拆迁协议领到补偿款

    星光大道西一里4号3单元405号房,就是肖碧群全家人居住的地方。这栋楼房被拆掉一半之后,只因唯独肖碧群一家拒绝搬走,只留下三个单元孤零零地矗立在一片废墟中。

工作人员与拆迁户(左)最终协商成功    记者 赖有光 摄

    距房子不到几米,是已经竖立起的北大桥桥墩,可桥墩施工到这里后,被这栋还没拆完的房子给挡住了去路。这栋楼房的两边,桥面上架起的钢筋架,即将进行混凝土浇筑。工地施工方经理陈喜强称,原是定于2007年2月完成北大桥主体工程的建设,由于这家业主拒绝配合搬出被拆迁的房子,导致北大桥至今无法合龙。

    江南区政府部门也为此多次跟肖碧群等业主进行协商。利俊奎说,由于这些业主的要求过高,协商全以失败告终。昨日早上8时许,肖碧群的丈夫黄少俊送孩子去学校回到家,城区联合执法人员就找上门来,对这些拒绝搬迁的业主做再次的拆迁动员工作。

    黄少俊夫妻双方经认真协商,最终签字同意搬迁,同时领到了政府拨给的24多万元的房子拆迁补偿费,于当天搬出被拆迁的房子。

    》》后悔

24万元以前能买到好房子

    肖碧群于1991年花10万元购买那套商品房,建筑面积为85.56平方米,同时还有一间建筑面积为4.78平方米的杂物房。2006年,相关部门经过评估后认为,房子总共价值24.2858万元。但肖碧群要求拆迁部门在同等地段置换一套同等面积的商品房,要么给予38万元现金补偿等。

    那么,24万元钱在2006年能够买到什么样的房子呢?南宁市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称,2006年市内最繁华地段的房价最贵是3300元/平方米左右,偏僻一点的也是2500元/平方米,星光大道附近路段的房价,当时最高的也就处于这个幅度。也就是说,如果黄少俊当时同意拆迁并领走24万元钱,同时自己再补一点,完全可以在同等路段买到同等面积房子。

    经过一年多的折腾,肖碧群原以为有可能多得一些补偿。可事到如今,不仅不能多领到一些补偿,还消耗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而且有一点现在无法弥补,那就是领到的这笔搬迁补偿款,现在即使不在同等路段,也要补很多的钱才能购买得到同等面积的房子,因为如今已经不可能再恢复到两年前的房价了。

    面对记者的采访,肖碧群说,她为自己两年前拒领补偿款而感到后悔。(记者 方东云 潘国武)     责编: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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